赞!这个分析很清晰
【 在 LYTaoist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个替vv不值,背后的故事不知道,面上看起来没啥诚意。事情本身是vv发起,倒没啥问题。
: 第二个强买强卖,前情不知,看起来也是自作自受,双方印象都不佳,活该。
: 第三个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至少当事人处理的都还过得去。本身也是论坛环境下催生,自带公开属性,不是私下能解决的,走到如今各自也有该承担的。略不妥,无大碍,笑笑得了。s6的角度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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