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人工岩壁管理及安全条例
一、岩壁管理
1. 人工岩壁由清华大学学生山野协会管理,岩壁房间钥匙由山野协会掌管,不得随意外借。
2. 人工岩壁面向清华大学所有在校师生开放,开放体验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6:00-18:00,每次人数控制在10~20人;岩壁非开放时间严禁攀爬,如有人擅自攀爬,后果自负。
3. 场地开放期间,由山野协会指定装备负责人与安全保护人员,其中装备负责人进行主绳、铁器等装备的管理,安全保护人员负责进行攀爬活动的保护。活动结束后由装备负责人收回所有装备,关闭场地。
4. 校外友好团体经山野协会允许在岩壁进行训练的,可由该团体成员进行保护操作,但一切由此行为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装备管理规范
1. 所有攀岩装备由山野协会管理,未经相关负责人允许,严禁擅自动用任何装备。
2. 每次挂绳都应进行装备清点,收绳时由挂绳负责人负责清点装备及存放。
3. 挂绳负责人及时标记问题装备(如被踢坏的主绳、从超过1m高度摔落的铁器等)。
4. 装备使用规范:
任何时候不允许踩绳,绳子是保证安全最重要的部分,踩踏易使绳子磨损产生安全隐患;
任何铁器需要轻拿轻放,从高处摔下和磕碰易于使其中产生裂痕,产生安全隐患;
安全带必须反穿,且不得穿拧,锁和绳结安装正确;
所有攀岩装备严禁乱扔、乱放,要整齐有序的放在固定的地方;
所有保护员、攀爬者及围观者均应爱惜装备,对于不爱惜装备者可驱逐出岩壁。
5. 违反上一大项任一条规范的罚做50个引体或200 s锁定(可分多次完成),完成后才可继续参加活动。
三、保护人员行为规范
1. 只有通过清华大学学生山野协会保护资格认证的会员才可以成为保护人员,保护人员负责攀爬保护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保护操作。
2. 保护人员需要经过山野协会的技术讲座,并进行保护资格认证考试,通过考试后由山野协会发放保护资格认证,该认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保护人员需重新进行实操考核和打保护操作考核;如出现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由攀岩队讨论确定处罚内容,直至取消保护资格。任何时期通过认证,但有3个月以上未进行保护操作的会员必须重新通过认证方可进行保护操作。
3. 保护人员应向攀爬者认真细致地讲解攀爬动作、安全规范以及注意事项,负责保护攀爬者的安全。严禁出现攀爬者在无人保护时攀爬高度过高或动作过于危险的情况。
4. 保护人员在保护过程中,需要认真负责,严禁与旁人打闹嬉戏,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5. 保护者周围禁止可能妨碍保护操作的人员逗留。
6. 保护员无论如何不可双手同时离开制动端。
7. 保护人员连续打保护不得超过一小时,不得超过5次;打完5次后要休息10分钟以上再打。
8. 顶绳攀爬时,攀爬者体重不应超过保护者1.5倍。
四、攀爬者及围观者注意事项
1. 严禁拥挤在攀爬队员和保护人员周围,以免受伤。岩壁有人向上攀登时,禁止在岩壁下方抱石横移;有人在进行挂绳、拆绳、定线操作时,严禁在其下方逗留;除保护人员和攀爬队员外,所有观众必须站在台阶上,不要站在岩壁下面。
2. 攀爬者在攀爬过程中应有自我保护意识。岩壁下无海绵垫时,不可在岩壁上进行横移等攀爬活动;无人保护时,攀爬者只能在岩壁底端三块板高范围内进行横移。
3. 攀爬者应着运动装,攀岩鞋或替代用小白鞋。不应着紧身牛仔裤等不适宜运动的服装;不可留长指甲、披散长发,以免受伤。不应佩戴、携带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物品,如戒指、钥匙。兜内物品应取出。
4. 第一次攀爬的同学必须向安全保护人员询问相关注意事项,经过基本动作规范的培训之后方可进入攀爬区进行攀爬。
5. Double check。攀爬前保护员和攀爬者互相检查安全带是否穿好,是否反穿,锁的位置是否正确,锁门是否锁紧,ATC的使用方法是否正确,八字是否正确并适合。
6. 攀爬者开始攀爬前,要向保护员示意,得到响应后,才可以开始攀爬。
7. 攀爬时应注意安全,不可抓、踩挂片等与攀爬无关的装置,以免脱落时造成划伤。
8. 攀爬者在攀爬结束或脱落后,不要抓绳子,身体自然后坐,脚蹬岩壁下降。
9. 攀爬者及围观人员应听从负责人及保护人员的指示,不得在壁场地内打斗、嬉闹,保证攀爬活动有秩序的进行。
10. 爱护装备,铁器轻拿轻放,严禁踩绳,攀岩装备严禁乱扔、乱放;新人需得到负责人同意才可使用装备。
清华大学攀岩队
2020年4月28日
清华大学山野协会攀岩队2019-2020年度队员名单
队 长:刘申仪
队 员:马从洋 冯沛源 刘冰露
预备队员:左征荣 韩春黎 赵雨梦 陈致佳
攀岩队队员义务和权利——清华大学山野协会章程节选
第八章 攀岩队的组织
第四十二条 攀岩队代表山野协会的攀岩最高水平,代表山野协会参加各个级别的攀岩比赛,带动山野协会整体攀岩水平的提高。攀岩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攀岩比赛,如遇特殊情况,由攀岩队队长提出,并经理事会决定,可以暂停。全国性攀岩比赛的参赛选手从历任正式队员及当前预备队员中选拔产生,并由理事会批准。
第四十三条 攀岩队队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任命,任期为一年。攀岩队队长履行以下职责:
1. 攀岩队队长向会长负责,每学期末向理事会汇报攀岩队工作情况。
2. 攀岩队队长组织安排攀岩队训练,与攀岩部长配合参与协会活动。
3. 攀岩队队长根据一年比赛情况并与会长协商,安排比赛集训时间。
第四十四条 会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成为攀岩队预备队员:
1. 须为清华大学在校生。
2. 本人自愿参加攀岩活动。
3. 积极参加协会工作和日常活动。
4.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攀岩相关活动。
5. 热爱攀岩队,有较高的攀岩水平。
6. 至少参加一次攀岩集训。
7. 具备山野协会保护认证资格。
第四十五条 攀岩队预备队员及正式队员的产生过程:
1. 由攀岩队队长提名本年度攀岩队预备队员及正式队员名单,提交理事会通过。
2. 至少参加过一次攀岩集训,并且参加过一次全国性攀岩比赛的攀岩队预备队员,攀爬能力达到男5.10b,女5.10a,经理事会审批成为攀岩队正式队员。
3. 攀岩队正式队员享有与登山队队员同样的荣誉和权利。
4. 攀岩队队员任期为一学年,到每学年末结束。
第四十六条 攀岩队预备队员及正式队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 有权利和义务代表清华山野协会参加各级攀岩比赛。
2. 有权利优先享受协会的攀岩资源,如接受培训、外出训练等。
3. 有义务在提高自身攀岩实力的同时,带动协会其他会员提高攀岩水平。
4.在外比赛期间代表山野协会,队员有义务维护协会形象,代表协会与其他岩友沟通。
具备上方保护资格会员名单
欢迎广大会员积极主动学习技术,参加保护资格认证考核。
会员随时可以向攀岩队长申请进行保护资格认证考核。
可联系预约考核时间或在挂绳时间到岩壁进行考核。
具备顶绳保护认证资格会员
姓 名 通过认证时间 有效期截止时间
陈俊兵 2019-06 2021-06
陈俊文 2019-06 2021-06
王英健 2019-06 2021-06
张语克 2019-06 2021-06
赵雨梦 2019-06 2021-06
夏艳杰 2019-06 2021-06
韩春黎 2019-06 2021-06
李丹阳 2019-06 2021-06
李智进 2019-06 2021-06
王小珊 2019-06 2021-06
左征荣 2019-06 2021-06
金戈骁 2019-06 2021-06
陶圣叶 2019-06 2021-06
陈致佳 2019-06 2021-06
陈卫 2019-06 2021-06
刘欣宇 2019-06 2021-06
成铭扬 2019-10 2021-10
杜石桥 2019-10 2021-10
seb 2019-10 2021-10
郭一川 2019-10 2021-10
琚芸舟 2019-10 2021-10
张雪莹 2019-10 2021-10
王菱庆 2019-10 2021-10
鲍国熹 2019-10 2021-10
林微 2019-10 2021-10
潘子杰 2019-10 2021-10
陈景浩 2019-10 2021-10
胡云鹏 2019-10 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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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uodaxiahhh FROM 60.164.222.*
FROM 36.10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