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故意拖行伤者一公里的宝马女司机应该怎么判?
懂法的给说说。
“故意”,据说是有行车记录仪对话为证。
据说女司机是医生,跟她通话指使她“不要管(伤者),甩掉”的男人(她老公)是公务员。
这两个职业的人,做出这种事儿,不仅是这两个职业的讽刺,也是天朝社会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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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84.*
你要喷就喷十大贴吧,我转述十大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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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TimeAnd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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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据都还没有确定
:
: 自媒体为博眼球到处散播不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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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没有法的思维方式
:
: 就被这些自媒体文给高潮了
:
: 中国讲司法得先从人民的法律意识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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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84.*
你看不到十大吗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5
【 在 Blueshyft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的假的,你哪听的消息
: 现在严打网络造谣,别乱说话把工作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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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84.*
你开车吗?车上挂了一个人,司机可能感觉不到?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5
【 在 Blueshyf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的时候还没有打电话给lg故意甩开那一部分,是编辑后加的
: 这消息来源如果是真的应该是从警方内部来的,但有那么快吗,怀疑是自媒体捕风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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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84.*
别扯淡了,法盲。
【 在 TimeAnd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传播谣言也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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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Pixel 4 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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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知道车上挂了东西(可能是人),还敢继续开一公里。如此勇气和胆识,如果没人教唆,反倒有点儿不合常理。
你为何觉得有过电话教唆不可信?
【 在 Blueshyft 的大作中提到: 】
: 和学习不好的人交流怎么那么困难呢
: 谁不知道坐在车里哪怕轻轻无损剐蹭一下也是砰的很大一声
: 我说的是行车记录仪记录了女子故意逃逸的证据的传闻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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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84.*
不对,是你首先将他人恶意定性为“传播谣言”,也就是说先人参公鸡了。
实际上,首贴在叙述时很严谨,事实部分用的是陈述,未确认的事实部分都使用了“据说”,这显然不是传播谣言,更谈不上违法犯罪。
【 在 TimeAnd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传播谣言是一种罪
: 这是一种观点
: 但是说法盲就是一种针对人的标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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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84.*
你的意思,说你经常有猥琐行为可以,说你猥琐不行?
【 在 TimeAnd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传播谣言是一种行为
: 我判断你的这次行为是一种传播谣言的行为
: 但是我没有针对你这个人说,你就是一个谣言传播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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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84.*
你的言论又一次表现出了对法律的无知。
这样说严谨吧,不算人身攻击吧。
【 在 TimeAnd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使用这种据说的手法
: 我个人认为是常见的春秋笔法
: 这种笔法不是降低了谣言的传播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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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84.*
你这样是不行的,很快就会吵起来变成人生攻击。
如果想不吵,就不要定性,无论是人的定性还是行为的定性,没本质区别,因为行为都是人做出来的。
说你的道理即可,不要定性。
【 在 TimeAnd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人经常有猥琐行为,这其实已经接近贴标签了
: 因为经常这个词是一种模糊性词汇
: 没有大量事实,同时这些事实经过很多人确认过的之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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