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你愿意做被思念的白月光,还是被嫌弃的饭粘子
既然互相喜欢,至少应该先在一起的,如果以后被嫌弃了,怎么努力都不行的话,也可以放手给她自由的。
【 在 ChristinaM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心上,比在身旁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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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9.*
现实却是
不在心上,却在身旁,
无奈上网,以免互伤
【 在 klbs 的大作中提到: 】
:
: 既然互相喜欢,至少应该先在一起的,如果以后被嫌弃了,怎么努力都不行的话,也可以放手给她自由的。
:
: 【 在 ChristinaM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心上,比在身旁更重要
#发自zSMTH@EVR-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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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77.*
当时能互相在心上的就很难得了。
【 在 ingeno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实却是
: 不在心上,却在身旁,
: 无奈上网,以免互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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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9.*
宝贝,我都爱。
【 在 Christina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很多年前挖过类似的坑
: 不过第二个选项只是不爱,没有被嫌弃这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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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85.85.*
当然是曾经在一起过,才会刻骨铭心思念的
【 在 klbs 的大作中提到: 】
: 既然互相喜欢,至少应该先在一起的,如果以后被嫌弃了,怎么努力都不行的话,也可以放手给她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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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98.20.49.*
不能呀
至少有一个不是爱。。
【 在 ni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宝贝,我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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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98.20.49.*
那无憾了
【 在 ChristinaM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是曾经在一起过,才会刻骨铭心思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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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9.*
后者天天受罪
没得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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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38.*
都爱
【 在 Christina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呀
: 至少有一个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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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85.85.*
前者,有虚无的美感,美这个东西,和永恒相关,如果人格倾向于这种永恒的凄美,那就选前者;后者,即使终于相看两厌了,但按正常情况,肯定也是先经历过初始的新鲜感和相知的欣赏乃至相恋的热烈,然后才逐步冷却。。。作为贪财好色的俗人,我,选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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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