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跟媳妇的争论
物业在“卖”车位,但是不能办产权证。物业为了规避租赁合同最长20年这条法规,在车位“出售”合同上写的是:出售车位使用权,使用权的期限与商品房的使用权期限相同(即70年)。
小区里一些人(包括媳妇)倾向于认为这种车位不能买,因为“出售使用权”和“租赁”没啥区别,所以“出售70年的使用权”不合法。
我对媳妇说:从道理上说,出售使用权这个概念是有的,不等同于租赁。例如政府土拍,实际上就是出售土地的长期使用权(例如70年)。“法无明文不为罪”,如果没有法条规定只有政府才能出售使用权,我觉得物业出售车位的使用权也是可以的。退一步说,这事儿就算违法,责任应该也不在买家身上,大不了到时候物业退钱咱们退车位;如果物业退不出来钱,或者物业跑路了,那我觉得没人有权不让咱们用这车位。
媳妇觉得我想得太理想化,天朝的事情不能只用道理和法律来揣测。我承认她的顾虑有一定道理,但是觉得想装充电桩而不买车位肯定是不行的,所以还是得买。
补充一点:已经通过政务公开网质询确认了车库产权属于物业的母公司(即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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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ouareg FROM 117.9.245.*
FROM 117.9.245.*
大佬不敢当,希望版友集思广益,为我答疑解惑。
【 在 Barbarossa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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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9.245.*
区别是是否交过一大笔钱买车位使用权。
【 在 Alistair 的大作中提到: 】
: “物业跑路了,那我觉得没人有权不让咱们用这车位”
: 你这跟在老小区把公共停车位据为私有没区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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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9.245.*
我不知道物业无权出售70年使用权,有法条吗?
另外,zf出售土地的70年使用权为何合法。
【 在 Alistai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明知道物业无权卖你70年使用权,属于非善意购买,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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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不相等,首贴已经解释过。
你没有新的理据,就不必回帖抬杠了。
【 在 Alistai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样抬杠就没意思了
: 出售70年使用权=出租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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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9.245.*
车库产权属于物业的母公司(即开发商)。这已经通过政务公开网质询确认了。
【 在 Alistai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解释有用?你可以找几个律师咨询一下
: 你得具体说说这个办不了产权是什么情况
: 如果是开发商地下车位的大证没办下来导致的那还凑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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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是从谏如流的人
【 在 s111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到大王礼贤下士,不禁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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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利国家生死以,起因祸福避趋之",这种境界我没有。
但牺牲一两个id的境界,我是有的,如果这也能算境界的话。
【 在 s111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王某些观点跟你一样,可是他很有zz敏感性,
: 所以总能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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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9.245.*
确认了一下,合同是与开发商签,物业是操持这事儿。
【 在 dzsz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
: 没毛病
: 不过按道理你应该跟开发商签合同而不是跟物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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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9.245.*
好的,谢谢你的意见。
【 在 dzsz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没有太大的问题
: 大部分的合同都这样
: 只是签为出售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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