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并非无关紧要,反倒祭奠才是毫无意义,无非是假装给别人看,假装自己并非无情无义,就算有情义也是无意义
【 在 bigshu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个同事,清明这天不跟随老婆和孩子去给自己的岳父孩子的姥爷扫墓,选择自己独自参加几个老乡同学的家庭聚会(同事是湖北湖南一带的,其老婆家是北京本地人),他岳父生前跟他相处也还融洽,每次跟老婆回娘家都一起喝酒聊天很HIGH(他自述)。
: 本人自己双方双亲都健在无此经验。但着实被同事这个行为迷惑了,又不好意思问他礼数应该是什么。所以问问坛子里的朋友们,在各位家乡,女婿有无义务跟媳妇儿去给媳妇的直系亲属也就是岳父岳母扫墓?反之呢?当然,扫墓也许并非是一个必须履行的职责,但是感觉这属于家庭活动,理论上如果便利的情况下,应该是双方一起都参加吧?这个同事竟然参加无关紧要的聚会,也不去祭奠自己岳父,是否有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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