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即便是对的想法,也未必要让别人都认同
绝大多数人的理性和逻辑能力都是很原始简陋的。哥德尔以数学的严格性证明了经典逻辑系统在建模复杂问题时的能力是很有限的——将某些真命题作为公理引入系统里,可能引发系统的矛盾。
各位应该学会的教训是:即使你们以为自己的想法对或者它真是对的,也没必要总是试图用“对的想法”去统一其他人的思想。在社会系统的层面,统一思想(假设真能实现)相当于把一个想法在系统中规则化(公理化)。但如哥德尔的洞察所指出的,这种规则化经常会导致系统的其他问题甚至矛盾。所以,在社会系统层面上,全局性的规则(例如法律或高度统一的“舆论场”)少一些,基于自主选择的自律多一些,保留必要的多样性,未必不是好事。
一句话,“道义担当”们的正义感虽值得鼓励,但如果把道义更多用于自律,少一些强加于人,也许对这个社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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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qtpr FROM 221.196.254.*
FROM 221.196.254.*
利益共同体最牢靠
想法这玩意学术讨论就行了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 绝大多数人的理性和逻辑能力都是很原始简陋的。哥德尔以数学的严格性证明了经典逻辑系统在建模复杂问题时的能力是很有限的——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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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40.*
你得懂得换位思考。
例如,“婚前应洁身自好”大致是对的。但如果以此为教条去要求甚至攻击那些情爱经历比较丰富的人,显然就过了。
【 在 ningmou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所以有道德,道义,法律,就是为了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的呀,违背以上的个体可以获得自私的利益,如果这种自私不被约束被不断放大,实际就是每个人的正当利益都会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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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6.254.*
标题不同意。内容大致同意。因为首先你要为:“对” 给一个标准,下一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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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30.113.*
如果要把“洁身自好”当做普遍标准去要求别人,就得给“洁身自好”做出可操作的公共定义。一个人说:“我每次恋爱都很认真”。但“认真”这个纯主观的态度不可能成为公共定义。最后的结果会变成“恋爱次数>n”就不算洁身自好(n可能在3左右)。你会成为这种逻辑的受害则。
【 在 ningmou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婚前洁身自好是对的呀
: 我就是这种类型
: 也希望所有人是这种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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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6.254.*
看你第一句话 想起来最近我头条上追的一个热点新闻 和本帖都没关系,借贴有感而发,不合适我就删了。
山西大同订婚qj案,男方但忍两天,就不至于被关100天,也不至于谅解条件就是补齐彩礼加房子更名。但公诉案件,谅解只是轻判。
【 在 ningmou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婚前洁身自好是对的呀也觉得婚后也要洁身自好!
: 我就是这种类型
: 也希望所有人是这种类型
: 我不喜欢别人污蔑我攻击我
: 比如你这个帖子就显得很没有礼貌
: 难怪hut不喜欢你
: 我算是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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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发自「今日水木 on NOH-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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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2.99.84.*
觉得好可以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去自律,不要总是去要求别人,特别是别搞大网暴和大批斗那一套。
【 在 ningmou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约定俗成的道德大部分都是为了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 人人都有这样的道德感可以促进社会的美好
: 个体的差异化有各种特殊性导致有些是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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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