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攻击者必封,人身攻击就是违反了本版的和谐定位,有趣自在理智温暖,
而你想说的似乎是类似厉害相关方回避原则,那是法院法律系统的程度,在这里我不认为我有什么必须回避的必要。
我和她有个人恩怨不假,起因过程是她长年对我的造谣泼脏水,而我因为个人恩怨,我也中途多次表态希望和她和解,可她继续撒谎出尔反尔变本加厉,有兴趣时间你可以查阅各种记录。
而在这种情境里,当她违规的时候,我就必须回避,不能封禁了吗?这种回避,相对来说是看似里子面子上都更合理的处理技巧,但这是术。
而执行版规者不向违反版规者回避让步,是更大更本质的道理。
我无所谓别人的观感,我问心无愧就心安理得。
【 在 aserose2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按照版规她不应该被封禁,你封禁她我理解是基于你的个人恩怨。
: 你和她的个人恩怨人尽皆知,即便她违反了版规,由别人来执行版规更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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