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给媳妇写了个“生前预嘱”
有点草率了
你先研究一下有创操作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致如下:
: 本人做此预嘱时意识清醒,且此预嘱所表达之内容系本人经审慎思考之后的决定。请医生和家属谨记:若本人在未来面临在统计上难以治愈的重大疾患,且届时本人的意识状态已无法支撑明确而一致的个人意愿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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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过这个问题,瞎说哈:
从院感角度算
从医疗操作角度不算
有创操作:静脉置管、血滤、有创呼吸机这是最常见的,起码前两者还是可接受的
另外我们还遇到过有患者死活不插胃管的,觉得不如死了好
后来还是想通了,胃管后又慢慢好转起来,多活了好几年
【 在 liangf 的大作中提到: 】
: 打针算不算有创?
: 发自「今日水木oniPhone13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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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对缓和医疗很感兴趣
有关生死的讨论也参加了一些
首先,人如果疾病失去意识,来不及交代,这个生前预嘱是很有作用的
其次,生前预嘱是随时可以按本人意愿修改的,
比如最后自己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救自己,是完全可以的(如果能说的话)
第三,生前预嘱是从国外来的,我国的法律还不健全,医方很容易产生跟患者及家属的争议和纠纷,所以现在一般主张开家庭会议,所有家庭成员在医护指导下讨论,达成一致后签订知情同意书(放弃或者积极)
第四,有关最后时刻的认识
常见的操作:胃管、尿管、静脉置管、造瘘、引流、导管、血液滤过或透析、呼吸机(有创或无创)
但细节还是有很多比较难以把握。
比如得了急重症,在有效抢救时间内肯定是会全力抢救的(比如心脑血管意外的各类有创操作),问题是操作之后,患者持续恶化该怎么办?比如颅内高压时的减压引流术,有的人积极实施后又恢复了,有的人就走了,那种有创操作要不要试?
比如常见的各类肿瘤,最后阶段大家理论上都知道应该选择放弃,但如果出现出血、压迫等并发症时,手术可以缓解痛苦,要不要手术?患者近期死亡是难免的,但夜夜痛不欲生折磨还是手术暂时减缓,怎样才算有尊严?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专业人士,帮我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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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因为情况太复杂了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段提了很多问题,我非专业人士更加糊涂了。可否简明而要地修改一下首贴,使其更合理也更符合我的基本精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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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难明确你现在的精神
以及未来在彼时彼刻的精神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段提了很多问题,我非专业人士更加糊涂了。可否简明而要地修改一下首贴,使其更合理也更符合我的基本精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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