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刚刚给阿sir发生了激烈争吵
你应该趁机要求他协调居委会在楼下安装公共充电桩。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什么叫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没发生火灾或者火灾没造成危害就叫落实了,否则就叫没落实。这玩意松紧度很大。
【 在 venusfruit1 的大作中提到: 】
: 睡得正香,有人敲门,一看是警察。 说是电动车进楼是违法的,第一次只是警告,第二次就不是这样了。我说你不要偷换概念,电动车进楼就算违法,我只是电池进楼。我以后肯定还会继续提家里来充电,火灾隐患我也知道,我睡觉前都会拔掉充电器,但我不违法。我接着问,违反什么法第几条?第一次没回答我,反正你是违法的,第二次问直接说违法消防安全法。我问那一条?对方说自己查去。双方声音都很大,气哼哼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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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贴的那个就是公安部对消防法的解释通告。
【 在 venusfruit1 的大作中提到: 】
: 咱们说违法的事 至今没一个小伙伴把法条给我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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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家庭用的线路充大功率的电池可能有点过载风险,因为原来没设计这个功能。公用充电桩肯定符合规范,安全性高一些。
【 在 venusfruit1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点野蛮了。电池质量问题需要购买人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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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共区域,没有提室内。室内只有我前面贴的那个。
【 在 antaplus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急 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个全的管理的规一定》中也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 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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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 水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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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还没有出台地方法规,只今年有劝阻行动
【 在 antaplus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阵子我们小区有人被带走了
: 你看魔都的非机动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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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往上报计划,和物业协调场地。钱是上头出。
【 在 Ericashan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居委会没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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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公司没关系还推广不开
【 在 Ericashan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钱是充电桩公司出的,物业那边还能分到运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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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老破小太多,没那么多地方装充电桩,不敢出台法规
【 在 antaplus 的大作中提到: 】
: 落后地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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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 水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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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原来在国网工作,去年辞职去了一个充电桩设备公司,专门负责搞这些安装和运营。
【 在 Ericashan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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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家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不能有隐患
【 在 DreamDreams 的大作中提到: 】
: 电池有一定的爆燃风险,可能和电源线路关系都没那么大。
: 关键是逃生时间窗口极短,这个最可怕
: 什么购买人承担了这事就不用提了,现实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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