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婚姻条例修改
由于回家也没顾得上看新闻,
回来后恶补了一下,
如果依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以后结婚只需要身份证,
可离婚就费劲了。
当然既然结婚,谁也不想要离婚。
可是这样给人感觉,让人觉得婚姻更为可怕,万一选错了人,岂不是很难解脱。
当然对于像我这样希望结婚的大龄女性,这个到无关紧要,毕竟很多都想清楚了,目前缺少的只是那个人而已。
但是对于年轻人、恐婚的人而言,
岂不是更加不愿意结了嘛。
不知道这个政策怎么出来的,还好征求意见稿,还有修改的余地。
--
FROM 120.244.6.*
结婚难,离婚容易。结婚要有房有车,几百万上千万,还要彩礼。所以现在结婚的人数越来越少,因为门槛很高,离婚很容易,所以离婚差不多一半了
【 在 Yx2024 的大作中提到: 】
: 由于回家也没顾得上看新闻,
: 回来后恶补了一下,
: 如果依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 ...................
--
FROM 119.146.68.*
为什么你们都有这个想法?
【 在 Yx2024 的大作中提到: 】
: 由于回家也没顾得上看新闻,
: 回来后恶补了一下,
: 如果依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 ...................
--
FROM 120.245.123.*
咋恶补的?
离婚实际上“没有改”。你去看看之前的民法典。改了之后与民法典规定一致。
结婚不要户口簿,是因为也有一些人说太麻烦。
【 在 Yx2024 的大作中提到: 】
: 由于回家也没顾得上看新闻,
: 回来后恶补了一下,
: 如果依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 ...................
--
FROM 171.106.48.*
我们的国家显然要逐步淡化户口的作用。。。
【 在 xmo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咋恶补的?
: 离婚实际上“没有改”。你去看看之前的民法典。改了之后与民法典规定一致。
: 结婚不要户口簿,是因为也有一些人说太麻烦。
: ...................
--
FROM 120.245.123.*
不是,
你再好好看看,
条例增补了一条,
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撤回申请,离婚登记手续也就终结了。
【 在 xmo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咋恶补的?离婚实际上“没有改”。你去看看之前的民法典。改了之后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结婚不要户口簿,是因为也有一些人说太麻烦 ...
--
FROM 120.244.6.*
那是以前,
目前征求意见稿可不是,
【 在 lili2030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婚难,离婚容易。结婚要有房有车,几百万上千万,还要彩礼。所以现在结婚的人数越来越少,因为门槛很高,离婚很容易,所以离婚 ...
--
FROM 120.244.6.*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在 Yx2024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
: 你再好好看看,
: 条例增补了一条,
: ...................
--
FROM 171.106.48.*
这里也写着可以撤回啊
只不过现实中可能撤回的人不多,毕竟还需要去一次才能撤。
只要不去第二次,也会终止
【 在 xmo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FROM 171.106.48.*
那个啥,我们来设想一下,你觉得离婚的前提是什么,是不是要两人互相配合才能拿到那个证对吧?那么我就算不撤回,我到点我不去了,你能怎么办?条款之所以成为条款,是因为条款要客观全面考虑到每个环节的覆盖性以及逻辑完善,但是对于实际生活的人来说,结果才是关键。难道真的是不撤回就一定能拿到本?难道真的不设冷静期就一定拿到本?分明有一个人是你永远无法保证必然会如何的,抠这些东西干什么啊。。。
【 在 Yx2024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以前,
: 目前征求意见稿可不是,
--
FROM 120.24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