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境遇 那边可能形式要完整 各部门都得有体现给这个事情背书 显得自己有用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拖点时间 财务封账了。
但只要给钱,我都理解配合和接受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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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某央企做了一个小项目,项目过程中各种需求不清和需求变更,各种扯皮,这些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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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做完,付款流程来回盖了3-4次章,给那边预借了发票还不行,还得写一个收款申请并盖校章。完全无法理解这种形式主义的实际意义在哪。只是为了甩锅?发票都给你了还不够甩锅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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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NOH-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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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