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讲就是我放假前请了长假,和领导打过招呼节后还要请假,然后做了简单的工作交接,人事部开始招聘新人,但是节前没招到
现在确定继续请假,就直接申请离职了。因为公司在外地没有回去办理手续,部门领导接受远程交接,也发了离职报告申请表。上午同事做了远程交接,离职报告一会就快递回去。
人事以提出离职后,必须26个工作日后方可离职为由,不发1月和2月的工资,部门领导认可人事的决定。本来我觉得自己做的确实不妥,但想到实际工作已经交接,就直接回复因为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结果领导说有这时间不如找个新工作挣钱去。。。
【 在 jaap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是吐槽好日子
: 来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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