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娜教授的马甲吧?
实话说,看到你这几个回帖,我很吃惊和失望。
首先,抄袭就是抄袭,
发明了个“写作不规范”就够无耻的了,
你不应该还发明一个“引用过度”。
你不会没看他到底抄了多少吧?
关于抄袭是否合法,有哪个学校将之煞有介事的写入论文要求吗?
这是一个根本不需要专门提出来说的底线规则。
拿什么符合当年要求来作借口,
实在是。。。
【 在 luckyllh 的大作中提到: 】
: 收拾知识分子没啥问题
: 但一切按照规则来就可以
: 可以把规则制定的严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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