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可以改进一下,女的要了,男的觉得进了女方的小金库了就出不来了,或者女的里面也有不负责的。可以改成给zf交婚姻保证金,男女根据收入比都交一些,zf保管,并且约定双方父母都要养老,家务养孩子平分,钱放一起花,都不要藏私,约定一定期限后返还小家,如果在这之前有人违背约定,就把钱给利益受损方。这样可以提高婚姻的抗风险能力,让弱势一方多点信心,可以提高结婚率。
当然,如果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可以不结
【 在 solunarzxp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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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赞成这个风俗,
: 感觉不同的年代都有其必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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