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种小额法庭高效率专门处理这种琐事的,我国目前还没有,得等我当政。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步当然是当事人自己处理,基层组织是不诉不应啊。你比如小两口吵架,不告诉父母父母去管,那不是纯粹吃饱了撑的?邻里有冲突,双方自行解决了最好。喜欢吵架的可以关起门来天天吵
: 但是如果一方认为没解决,那么就要有个机制来平衡处理这个问题。比如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面协调,那么如果一方对协调结果不满意觉得不公平,可以发起本村投票,大家都来议一议无记名投一票觉得站哪家,票数少的执行结果,拒不执行的上失信名单限制某些行为等等。
: 如果没有类似的制约机制,就只能是谁最黑最混,谁最自由最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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