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二:否定他人,让不同意我的人不爽
有这种惯性否定的冲动本身不可怕。
老话说“君子和而不同”。
我知道我们不同,我可能也无法认可你,但我接纳你的存在本身。
而被别人划为讨厌的人。
Ta更多的是在拒绝接纳周遭不同于ta的一切。
并且会去想办法刷存在感,令与ta不同的人感到不爽。
以证明:我是对的,你是错的。
我们在跟这种人打交道时,最常感受到的就是不被尊重。
【 在 ToEdith 的大作中提到: 】
: 生活中不乏会跳出那么几个“烦人精”,一开口周围人就想送你离开,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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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特征
: 特征一:想告诉别人:我比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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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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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知道诚实容易受伤,我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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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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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oEdith FROM 223.72.64.*
FROM 223.7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