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文笔,颇有韵味
【 在 maglory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年秋天,玉米已经收获,我辞去了哈尔滨的工作,回到家中。说来简单,实际却是先到长春,再到天津,又从北京回来。
: 故乡早就变得陌生了。当时我离开家已经八年了,在外上学和工作,辗转过几个城市。那时我打算到海南去了,或者说,回海南去,因为那曾是我离开家乡的第一站。十九岁时,我第一次出远门,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到湛江,再坐大巴到海安,最后乘船过琼州海峡,抵达海口,在那里度过了四年的大学时光。后来一毕业,这些半生不熟的同学纷纷各奔前程,如今留在岛上的朋友只剩下三个。
: 我对着地图算了算,大概也就三千公里,骑车估计少则二十天,多则一个月。我收拾好了自行车,简单装了点东西。还好是往南走,会是逆转季节的路程,我将从秋天回到夏天,衣服不必多备。关于路线,我懒得多想,只打算明天到濮阳,然后随便在哪拐上那条由几个省会连接起来的大道,经过武汉和长沙,再到广州。准备停当,我躺在床上休息,看了一会手机,决定先去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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