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粘贴一下,哈哈哈
关于老房子问题,昨日本来已经灌够了,帖都被删了,但是今天余波未平,看了气闷,索性把个人观点整理一下再说说。
首先具体到昨日楼主个案,刨除各方代入脑补,抽象事实如下:
1.双方非恋爱关系,双方非暧昧关系,双方就是相亲网上认识的普通网友。拖拖拉拉半年,女方表示了不谈,男方一直冷淡,这是关系前提。
2.双方第一次见面,在男方家中,下午一点到晚上十一点。
3.男方搂了女方腰,有生理反应。男方拉了女方手。女方均未立即拒绝,其他反应未知。
4.男方主观想睡,没敢。
5.事后男方寻求反馈,女方表示受到了侵犯。
6.男方对自己进行了谴责,个人将事情上升到疑似性侵程度。
小道个人挖掘情况如下:
1.男方从未有只言片语表示想和女方正经交往,全无爱慕之情,只有情欲之心。
2.小道问过男方有没有想和女方正经交往,男方未答。但在男方昨晚请求删帖的帖子里,小道跟别人说到此点,男方回复了想过的,小道问那你跟人家说没,没有进一步回复。
此事情况如上,个人观点是女方对男方没意思,没有任何亲密的意思,男方判断失误,措施不当,甚至可能隐藏了某些情况没说。
下面说下小道一直比较反感的强盗逻辑。
1.别人没拒绝拉手,就表示愿意拉手,不表示愿意上床。别人没拒绝搂腰,就表示愿意搂腰,不表示愿意上床。别人在你家待到晚上11点,就表示愿意在你家待到晚上11点,不表示愿意上床。别人愿意去你住的酒店,就表示愿意去你住的酒店,不表示愿意上床。别人脱光了,也只是表示愿意在你面前脱光,不表示愿意上床。她可能只是信任你,而不是愿意跟你上床。
2.如果男方想和女方发生关系,当然可以并且应该主动,甚至确实有女方羞于表达,欲拒还迎,男方可以采取略强势的态度。但是,这是基于男方对双方关系的正确认知和准确判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觉得合适都可以进行,跟在男方家女方家还是酒店,上午8点中午12点还是晚上11点,拉没拉手搂没搂腰还是脱没脱衣服都没有一毛钱关系。
3.男方当然可以把女方的行为作为双方关系的判断依据。但是,这只是男方的个人认知,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尤其不同的女方想法不同。如果成功了,那恭喜。如果不成功,女方表示反感,请老老实实道歉,对不起我误会了着急了。而不是说你都在我家待到11点了,你都跟我去酒店了,你衣服都脱了,你还装什么装。而不是你要是不这么误导我,我怎么会这么做,一切都是你的错。这和女人被强奸就怪她穿的少有什么区别。
4.以上便是小道一直反感的强盗逻辑,看今天的帖子不少都在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就是一百个女人在你家待到11点然后跟你上床了,也不代表第101个也应该这样。尊重女性,是尊重每一个女性的不同想法,而不是尊重这俩字。
5.昨天maplab版友发了个帖子:不要动不动就代表别人,你只代表你自己,代表别人是需要授权的和委托的。
以上。
【 在 LYTaoistPlus 的大作中提到: 】
: 强行认为系统被小道观点吓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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