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清晰的规则之下
项目1:
大客户F合作了比较大规模的业务,合作之前我给F打过若干电话,F也表示我司他只认识我
但是A则表示她通过啥啥关系让F合作的,说这个客户不能算我的,她要划给B…
而B并不想划给我,而F表示他根本不认识A更不认识B就只认识我并认为业绩也应该算我的
A,B的操作都很神奇…B是我直接领导,A是B的直接领导,如果A或者B把F的合作业绩都划给我,其实都属于他们的业绩…
而A非要给B,而B也没有建议说给我…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操作啊!F则表示完全不认识AB…
最终由认识F的另外一个同事不做业绩的部门总监去帮我与总经理沟通,总经理判定给了我
这下坏了,AB暴怒,之所以说暴怒是因为自此他们俩都开始给我使绊子了………江湖所说“穿小鞋”?
我太冤了吧………呜呜呜
【 在 baby666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种原因A,D和B关系都不好
: 而我刚来并不知!且B又是我直接领导
: B说即使D带了A,总经理去拜访了那些客户,也不一定能合作,你也可以跟进,我们的规则是允许的!也是鼓励的!规则清晰写明“只要没有合作的任何个个体客户都可以合作”,个体客户是指每家客户分不同部门可以合作还可以分同个部门里的不同个人客户,每个个人客户就是非常大的客户,所以是行业里最卷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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