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主要看危害大小,我觉得,然后是受害者能力。
插队那个事不大不是啥,但是如果是被插队的人放出视频或者官方放出视频,那我觉得没问题。因为你敢做这个不好的事,就不敢让别人知道了,被插队的受害者权益受到损害,还不能说了么。而且从传统美德来说,放出视频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为了让你自己反省。出发点是好的,至于插队的怎么想那是她的事情。
当然,以上是瞎扯诡辩,具体司法实践不一定这样,看结果,一事一议。
另外,昨天看到的 学术妲己这个事情,照同理的话,就算她做小三,抢别人一作,学问不端,那别人也没资格说她指责她把她事迹和答辩视频放上来啊,万一影响人家前途,万一人家想不开怎么办,呵呵。但我感觉大家都很支持这么干。
所以我觉得 这就是看事情大小,公愤的程度。
【 在 miku 的大作中提到: 】
: 插队你可以指责她
: 把她放在网上公开让大众指责
: 这个公开者没有问题吗?
: 公开者有什么资格公开别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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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NOH-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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