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张口就来,涉及公序良俗的案件很多。关于婚外情所涉赠,法院会支持原配追回。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赠与物的,应认定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赠与物应全部返还。
案例:
原告王某与第三人黄某某系夫妻关系,于2015年8月21日登记结婚。2021年初,黄某某与张某某通过网络平台相识后开始交往,交往期间,黄某某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向张某某转账共计160328.94元,并为张某某购置车辆和保险共计支付213386元。黄某某与张某某结束不当关系后,张某某向王某和黄某某返还款项共计180000元。王某认为,其丈夫黄某某未经其本人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其财产权,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黄某某向张某某赠送财产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张某某返还其接受赠与的财产。
本案中,黄某某与张某某系情人关系,黄某某赠与张某某的财产系王某与黄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黄某某的赠与行为不但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同时也超出家事代理权的范围,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应当给予否定性评价从而认定全部赠与无效。
【 在 gxm247 的大作中提到: 】
: 统治阶级扯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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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DieHard99 FROM 122.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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