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的法条就有了,你们都是历史发明家
【 在 libras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年这个法条出来的时候,网上那是一片喧闹啊,大奶和嫡子满网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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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同权,为什么激起这么大的浪呢,谁是苦主,受到了何等的侵害呢?
: 这个法条的主体是谁,谁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谁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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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为法条的直接受益者,非婚生子,它又做了什么?
: 从非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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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