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青发的帖子符合论坛规则
你不喜欢可以不看
你已经骂过我两个帖子了
那两个帖子我不计较,再有下次,本青不客气,怕你太无理,后果你承担不起
请记住:网络霸凌是违法犯罪行为
不要以为你用一个少用的id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本青不再做任何帖子的回应
【 在 nousenew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老是玷污我的眼睛,就别怪我恶心你。
: 要想别人尊重你就要提高自己的素质水平,否则就别说水平,贻笑大方。
: 社会风气坏到这个程度了已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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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uliye FROM 117.1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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