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你说开车,也想起了前年还是去年啊,你分享的车上快乐的事情,至今很深刻,哈哈。
【 在 aserose2 的大作中提到: 】
: 美国是个车轮上的国家,几乎每一个成年人都开车。除了在极少数的大城市的市中心,其他所有区域的公共交通都聊胜于无。因此,开车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
: 美国的航空网络很发达,飞机准点情况也不错。如果旅行距离很远(有多远因人而异,我的定义是开车超过5小时可到达,在美国大概是500公里),大部份人会坐飞机然后在机场租车。
: 我很喜欢在美国开车,原因有几个,首先因为效率很高。以昨天我们的旅程为例,400多公里,4个小时内到达。而且这是在路上车流量很大的情况下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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