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混酿复合味道的红酒,张裕解百纳,迦南美地小马驹,都挺好喝。
感觉红酒就是对温度有要求,还要醒酒,让单宁消散。
不如二锅头,开盖儿就上。
【 在 aserose2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晚在正儿八经的牛扒馆steakhouse吃饭。这份三成熟的带骨肋眼肉是这次旅行以来味道最好的。 我不是很擅长描写美食,但可以回答问题。
: 补充一下,我们点了sides,有芦笋、蘑菇和我最爱的Brussel Sprout。但我没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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