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显然是管理和利益界定、分割的问题。
厘清老师在外面开公司情况下知识产权和人员特别是学生使用的界限,以及利益的分配,我相信对几方都是好事,确实有老师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但显然不都是,有些老师的公司为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和锻炼机会,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就业,还给了不错的薪水,比大部分高校老师一个月只给几百块,拍脑袋想课题,是不是强多了?另外,老师开公司经营赚钱这个过程,只要都合规合法,也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了是不是?
一刀切对管理者执行起来最简单,却是对国家和社会极不负责任的懒政。
【 在 OrderPhoenix 的大作中提到: 】
: 然后拿着科学院工资用着科学院资源给公司干活自己赚钱?
: 甚至把学生卖做低工资劳动力?
:
--
FROM 210.7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