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请教下:调去部委之前买过北京市经济适用房
现在离异的话,过去后还能分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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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之前享受过北京市的政策房,不能同时享受部委的分房了吗
【 在 mps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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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离异的话,过去后还能分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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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确定不能分了吗?
【 在 haoh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是大非问题,不可误导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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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之后名下没有的呐
【 在 xiongan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在你名下,确实不再分了
: :现在离异的话,过去后还能分房吗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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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离异之后名下没有的呐
【 在 duola2019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在你名下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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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肯定是真呀
【 在 oney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离异还是假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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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多谢多谢。如果按照这个原则的话,应该是分不了了。感激!
【 在 Langlang0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政策确实是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无法再分
: 但是看具体单位?这个谁也保证不了一时一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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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热心肠网友,感激不尽。
【 在 Langlang0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具体还是看单位
: 万一单位只看保障性住房是否在个人名下呢…
: 我不能妄下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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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管局有说法没
【 在 ipfe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各单位也是各种土政策,比较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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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这个好像是的。每个单位打分项目和系数各不相同。就是不知道前置条件是否包括问的这个要求
【 在 ipfe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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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没有,打分排队确实需要有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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