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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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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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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 17: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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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2025年5月1日,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成为公务员,但是聘任制公务员除外。农村户籍还有保留的必要吗?利益没有了。这个法存在问题,从公务员离职,可以享受农村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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