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都是配售的福利房,那肯定不行,性质冲突,除非届时假离婚,但有的单位也在堵这个漏洞,比如离婚不满三年,视为婚姻存续。
如果一方或双方分到的是商品房,那肯定没问题,符合两套限购政策即可。
另外,部委分房都是副处起,楼主且熬着。
目前还是先考虑配租吧
【 在 zhhengcs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题,今年刚考上的新人,都是较为核心的部、局,还请前辈指教!
: 虽然分房很难而且有变数,此处仅讨论可能性和合法性,如果男方在部委分得一套房,妻子在北京市还能有分房资格吗?这两者从政策上来说是否冲突?
: 对提供信息的前辈,万分感谢!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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