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什么事吧?
职责范围内?还是可以推脱的?
【 在 petery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学毕业的时候,党组织关系回迁,去过一次县组织部办理。当时,自己也没对组织部有啥反感。今天,碰巧自己发生了点小事情,所以就去了县委组织部。本想,他们会和政府部门局长领导一样,会和颜悦色的接待,不管事情办不办的成功。
: 作为一名党员,有困难找组织本应是合乎情理的事情。今天,我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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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HLK-A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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