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其网站的首页公
布了3份实名通报,有3位科技工作者因违背了科学道德,违反了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
管理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公开通报。
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决定, 对其内部通报和内部处
理的部分案例,隐去16名被处理者的姓名和单位名称,也将其事实与处理决定以简报
的形式予以公布。
“这次公开通报就是要旗帜鲜明地维护科学道德和科学基金的声誉,净化学术环
境,杜绝少数人的侥幸心理,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促进科学基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沈文庆院士说。
这次集中公开公布的违背科学道德和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案例,共涉及到19位
科技人员,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成立以来的第一次。
维护科学道德责无旁贷
“在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中,我们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
公正合理’的原则,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此,我们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制度
。”沈文庆说。
据介绍,自然科学基金委于1998年设立了监督委员会,负责受理不端行为的投诉
和举报工作。现有19名委员,大都是科学家和管理专家,其中有的是自然科学基金委
工作人员,但更多的是聘请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外德高望重的科学家。
经过几年的时间探索,监督委员会于今年4月份出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不
端行为处理办法》)。
2004年和2005年年初,监督委员会陆续收到一些来信,反映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工作中个别人存在不端行为。监督委员会对受理的投诉和举报进行了初核、调查和处
理。
这次有19位科技人员因弄虚作假等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也是《不端行为
处理办法》公布后的首次对外公开发布的处理结果。
净化学术环境需要实际行动
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岳忠厚从监督委员会一成立就在这一机构里工作,组织参与了
一些投诉和举报的查处工作。他说:“任何科研人员都可以向监督委员会投诉。对实
名的投诉和举报我们一直非常重视,一旦得出结论,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有事
实根据的匿名举报我们也将认真进行查处。”
2004年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科技工作者来信来函97件,其中大部分是无实质内
容的匿名举报。对投诉和举报,监督委员会始终坚持“细致查实”的原则,做到“事
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度恰当、程序完备”。
监督委员会在查实过程中,不但要与相关单位进行核实,还要与其本人交谈,听
取本人的解释说明,在基本事实得到多方认定,监督委员会才会据此做出最后的处理
决定。
沈文庆说,“一旦发现问题,决不姑息。但在处理过程中,还是以教育为主,视
情节轻重依据《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给予不同的处理,这就是为什么这次只通报公布
3个情节比较严重的人的姓名,而其余的人都隐去姓名。”
对于有过不端行为的人是否还有机会再次获得科学基金,岳忠厚说:“对于有过
不端行为的科学基金申请者和承担者会记录在案,依据《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有人
会被取消申请科学基金资格若干年,但只要过了这个期限,就可以申请基金。在我们
处理过的案子中,有过了处罚期后再次申请并获得了资助的事例。”
科学基金不应是评价体系的砝码
“公布这个名单我们不是没有顾虑,也是顶着压力的。每个有不端行为的科技工
作者都有依托单位,这些单位的声誉也很重要!尤其是现在各个大学、研究院所都在
为自己的声誉、为‘排行榜’在努力,谁也不愿意出这样的事。庆幸的是,无论我们
在调查过程中,还是对待处理结果,这些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给了我们很大的支
持和理解。”沈文庆说。
为什么明知有科学道德约束和规章制度规范,还会有个别人心存侥幸地“偏向虎
山行”?
沈文庆分析:“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我们查处的力度加大了,一些隐蔽
的问题浮出了水面;二是每年申请科学基金的人以25%的速度在增长,其数量上自然
而然也就随之急剧放大;三是来自评价体系和社会的压力。这点也是我最希望通过媒
体呼吁的,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在评职称时,将获得自然基金项目的与否或多少作为
一个评价砝码,这样,科学基金无形中不是在和科学家的科研兴趣相联系,而是变成
了与谋生和个人利益挂钩了。为什么要把评定职称和科学基金捆绑在一起?一个人的
职称获得和得到了多少科学基金的资助完全是两码事。获得基金不能说是一个人做出
成绩了,只是说明他的学术思想得到了专家的认可。”
全世界科技界需要解决的课题
今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收到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达5万余项,据悉,将有数千个
项目获得资助。岳忠厚说:“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收到投诉和举报约100余件,查有实
据的19件,这与申请的项目数和获资助的项目数相比是极少的。”
“我不排除可能有些好的项目没有获得资助,较次的项目却得到了基金资助这种
现象存在,但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在不断地完善评审方法和制度,就是为了把这种可
能性降到最低。”沈文庆说。
一些发达国家都有类似自然科学基金委这样的机构,真正做好申请、评审、资助
工作是比较难的。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些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引起了各
国科技界的广泛关注。怎么样公开、公平、公正地评议出好的项目,对任何一个国家
的科学基金组织来说,都是它所面临的一个非常难的难题。
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陈宜瑜经常对工作人员强调的一句话是“要像爱护眼睛一样
爱护科学基金的声誉”。自然科学基金制的良好声誉,不仅要靠基金委的工作人员,
更需要我国数万名基金申请者、项目承担者和数万名基金评议、评审专家,以及包括
各项目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在内的科学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来维护。
相关链接
公开通报的3起“学术腐败”案
1.原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崔建伟2003年在《财贸经济》第五期发表了标注有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西方银行管制与证券市场管制的相互作用机制研究》的文章。
经核实,这篇文章实际上是崔建伟在其导师短期出国进修期间,从一个英文网站上翻
译而来,是原文的中文压缩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崔建伟的剽窃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
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2年,并责令其在《财贸经济》上公开承认错误。
2.在2001年和2002年,第三军医大学“邓其月”和“梁涛”分别申请了两个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核实,第三军医大学并没有“邓其月”和“梁涛”,而这两个
人实际上是第三军医大学的苏炳银伪造出来的。苏炳银在两个项目的申请书中假造了
“邓其月”与“梁涛”从本科一直到博士的学习情况,并多次在申请书里冒替他人签
名。
苏炳银被通报批评并被撤销项目申请资格4年。
3.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李贵宝在2001年和2003年分别申请两个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但是经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实后发现,李贵宝前一个项目
“水陆交错带中芦苇根孔的动态和功能研究”大篇幅抄袭了另一位科技工作者的申请
书,后一个项目“湖泊水库底泥处理的新型生态技术”的申请书也有相当篇幅抄袭了
其他人的申请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给予李贵宝通报批评,撤销其已获资助的项目,
收回所有已拨经费,取消其项目申请资格3年。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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