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两个: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9个“计分科目”的原始卷面分组成,总分680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方式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武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包括目前开设的所有国家课程和省教育厅要求开设的地方课程,共15科。具体为: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测试)实行纸笔分卷考试。卷面分值分别为120分。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地理和生物分别实行纸笔合卷笔试(均为闭卷)。各科卷面分值为:物理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化学、生物、地理各50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包括现场操作和实验报告撰写,每科10分,共30分。
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平时成绩15分(3个学年,每学年5分),现场测试35分,总分50分。
音乐、美术实行纸笔测试、实践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音乐纸笔测试60分(含视听测试30分),实践测评30分,平时考核10分(5个学期,每学期2分),总分100分。美术纸笔测试35分,实践测评50分,平时考核15分(5个学期,每学期3分),总分100分。
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实行纸笔测试、技能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纸笔测试和技能测试统一机考。纸笔测试和技能测试各40分,平时考核20分(4个学期,每学期5分),总分各100分。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行合卷统一机考,各50分,总分100分。
其中,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理化生实验操作不是一门独立的课程,但作为一个科目进行考试并计分),总分680分。
其他科目,含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只进行学业水平考试,不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其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按80分及以上、79-70分、69-60分、59分以下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7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其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成绩的科目。
依据《实施方案》,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7科纸笔测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时间为每年6月20日—21日。
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考试及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时间为每年3月—4月。
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时间为每年6月22日。
外语(听力考试)于每年6月20日—21日与纸笔测试同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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