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半小升初男娃,没有过人的本领,不学奥数,英语也只学课内,学习不拔尖,但也不是学渣。孩子有一个优点让我十分佩服,就是不丢东西,用东西也节约,这个优点秒杀我四十多年的人生。
昨天洗小黄帽,发现帽子里写的学校、年级、名字,其中年级从一年级一直改到五年级,六年级可能觉得太难改了,索性就那么戴了,哈哈;红领巾是一年级买的,两边的角都磨掉了。我当时买了十条,现在还有七条新的,包里一条备用,还有一条一个低年级学生忘带送给他了,六年里好像没丢过东西。
记得我小时候,所有文具都丢过,我爸给我买铅笔刀都是一次买五个,甚至中学毕业了我爸一进那个商店,售货员阿姨还问:给你闺女买小刀?冬天手套、帽子、围脖更是每年必丢品种,直到现在出门还会忘带钥匙。
孩子用完的笔芯都是空空的,我看他还攒了一盒用过的笔,准备留着拆了用零件,自己爱捣鼓东西,拆、拼、装、改,文具、电子元器件、小家电都是他鼓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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