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一点,少管所之类其实从来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 在 SCY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支持少管所
: 记得小学的时候好像五年级有一个男孩伤人被关进少管所了。少管所就在学校不远的地方,放学的时候我们路过看见他在少管所的屋子里的栏杆往外看,不知道他当时看到我们什么心情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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