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zo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处分是可以的,但是转学这个要求,别说学校,教委都没有资格做。
: 熊孩子恶作剧也要受到惩戒,但是不可能无原则上纲上线,人家毕竟不是拿着毒药乱放,就算是成年人这么做,连坐牢都不可能,最多按治安处罚条例罚款了事。到未成年人这儿,处罚还要再打折,你以这个理由让人家转学是没有任何可能得到支持的。
: 家长最好的办法是和学校,对方家长约定,这一次到此为止,希望对方好好教育孩子,下一次再有类似事件,就转班或者转学处理。回家和自己孩子说以后少和对方打交道。
: ...................
我觉得只有你的思路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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