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游颐和园最大收获,几乎捡到一个小朋友
好恐怖的描述,看到结尾之前以为是个年轻的女孩,而且小朋友并没有肚子不舒服为什么要伸进去摸,整体不适!!
--
FROM 114.242.250.*
安抚难道不是拍拍背么,又不是猫狗,摸什么肚子呢,如果有人摸我儿子肚子不会认为是一个正常的举动
【 在 sunwaiwa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们真无聊,上升到这种高度,还一本正经,孩子走失找妈妈的正事不关注,我以放松心态写的东西,你们倒挺关注,道貌岸然的虚伪。以你们这样的智商,真正骗子的伪装和欺诈水平,你们都会被卖了还在点赞。
: 孩子哭了很长时间,一个人半走半爬上陡桥,旁边人都是视而不见,我坐下来陪伴他,最重要的当然是安抚情绪,
: 孩子处于极度恐惧的情绪中,根本不是在找妈妈,只是漫无目的的到处走,这个时候安抚情绪最关键,不要让他到处跑。不到3岁的小男孩,你指望他清楚的记得电话号码?家庭住址?一上来还能清楚的告诉陌生人?不安抚好情绪,孩子只会一个劲的哭。当时旁边的女人,只会一个劲的说孩子的防范心里怎么这么强,以压迫的语气问孩子的名字和家长的电话,搞的我不厌其烦,这样与孩子沟通有效果吗?一点没有,孩子刚刚缓解的情绪,受到压力后再次紧张,只会嘤嘤嘤的哭。而且可笑的是,这个女人看到和孩子无法沟通,过了一会居然离开了!旁边的人也是,都是逗留1分钟就离开。
: ...................
--
FROM 114.242.250.*
你错了,现在大家不是在说你不帮助孩子找家人,而是你在这个过程中的言语行为都让人极度不适,你帮孩子找家长就可以任意触碰他的身体么?家长同意你触碰孩子的隐私部位合适么??建议看看精神科,有病而不自知很恐怖,请不要再把肮脏的魔爪伸向任一个孩子!
【 在 sunwaiwai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语。
: 我来理一下正确逻辑。
: 孩子走失,最关键是尽快帮助找到家人;安抚小孩情绪,这样才能尽快得到信息找到家人。
: ...................
--
FROM 114.242.250.*
你看看过原文没,看过原文你还这么说,估计你是没有孩子,让孩子平静不孩子需要伸进衣服里摸肚子???你这安抚方式是从哪里学的?另外,和你说的恰恰相反,正是这个帖子让我们意识到这个社会的角落躲藏着太多打着爱小孩的名义伸出脏手的畜生,他有病而不自知,那么你呢?
【 在 kingarthur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写了1000多个字,你就只看这200多个字?不看上下文吗,不看起因经过结尾吗?
: 楼主第一时间发现了走丢的小男孩,注意到了他的惶恐,分散了他的注意力,帮助他平静下来,并陪他等到了家人。
: 这个帖子让我意识到,照看走丢的小孩,和扶老人一样危险。
: ...................
--
FROM 114.246.236.*
手欠搜了一下,45岁,有一个21的儿子,多个帖子中反复提到喜欢小男孩,“很难说清楚,心底里就是喜欢男孩”,不喜欢女孩,其他帖子看着还挺正常,难道真是有病不自知么
--
FROM 111.193.30.*
希望你家孩子被这么个陌生男人抚摸的时候你也觉得人家是在关爱他,不知道是该说你神经大条还是助纣为虐
【 在 kf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肚子是那什么器官?摸头摸手摸肚子有啥特别的区别?
: 你看到个很可爱的小兔子,揉揉它肚子,就是变态了?
: 我真的呵呵
--
FROM 111.193.30.*
他自己也有孩子竟然还能为bt鸣不平,还在好几个帖子都帮bt说话,有可能bt眼中就没有bt
【 在 vickych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你会觉得说“希望你家孩子被这么个陌生男人抚摸的时候你也觉得人家是在关爱他”是对你的攻击呢?既然你认为lz这么做没错,就是喜欢小朋友的表现,为什么lz趁别人家长不在偷摸别人家小孩就完全正确,摸你家小孩你就觉得是对你的攻击?好奇怪的理论哦!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Pro Max」
--
FROM 114.246.236.*
圣母(yan xia)的脑回路真是清奇,同为妈妈一旦代入都觉得快气炸了,你竟然还能在看完第一版发帖仍坚持为bt站台,呵呵
【 在 yimm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这个世界上,人性的美好远胜你们所说的变态。
: 我看到水木上被集体审判的帖子太多了,我自己也有幸被集体审判过,我完全没有替别人辩护的愿望,看看热闹,当个路人挺好的。
: 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曾经有路人仗义出拳,一拳打倒小偷,帮我要回我的手机,用水木的法理,这个大哥会被小偷反告,至少一个拘留吧。
: ...................
--
FROM 114.246.236.*
建议这位圣母妈妈私聊楼主,将她一对儿女供给50岁楼主关爱,第一次在水木看回帖气炸,真真气炸,愚昧无知到极点
【 在 yimm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这样的哈,你说的这个假设,是构成犯罪了的,楼主的行为够不够成你们所说的“猥亵”,目前不还是各执一词嘛,人家孩子家长和周围围观的群众没有指出不妥,水木网友仅根据楼主的自述来定论,我觉得过了。
--
FROM 114.246.236.*
你可以看看是不是只有我给你和楼主定义的,为什么定义,因为大家都不瞎,大家都有基本的道德底线,有基本的判断常识,也祝你如愿永远圣母,永远存活在你的真空时间里,我不期待等到什么白璧无瑕的人,我只求能够识别出烂人,即便不能将其绳之于法也不能听之任之肆意炫耀他的丑恶,叫不醒的人就继续沉睡吧,别回复我了,谢谢,真心受不了
【 在 yimm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这样哈,我的孩子或者家人在外遇到需要帮助的紧急情况,我第一期望肯定是希望有人能够帮忙保证安全。你气急败坏的给了我和楼主两个定义,我这边吧,祝你和家人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一定要等到白璧无瑕的人哈!
--
FROM 114.24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