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游颐和园最大收获,几乎捡到一个小朋友
基本就是一个变态。楼主
【 在 sunwaiwai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提:我喜欢小孩子,特别是小男孩,嘎嘎的小样子,看着就喜欢。本人农村长大,在农村看到喜欢的小孩子,摸摸脸,拍拍小屁股,都是很正常普通的行为。楼主不接受任何无聊的指控,只能认为你们自己有猥琐的想法,西方的那一套恶心的东西,就不要拿来当法条乱套了。指控我的人奇怪的是,不关注走失小孩的危险,恐惧中的孩子会到处乱跑,家人更加找不到,而且颐和园到处是水,人多,小孩多危险。至于说直接送警察,我认为在孩子恐惧阶段,硬领着孩子去找警察,孩子的内心有多么恐惧,这样真的好吗?所以首先让孩子不乱跑,同时安抚情绪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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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日和老爸去颐和园,到北如意门附近的陡桥上,遇到一个3岁左右到小男孩,哭唧唧的在楼梯上边爬边哭“妈妈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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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9.134.*
我遇见小男孩,很喜欢的那种,我会偶尔(真的只是偶尔一次)摸摸人家头
另外和小孩子如果遇见了,任何孩子从我身边过得时候,我把抬起来手掌,怕碰到对方或者磕到对方
尤其有门或者电动车或者墙角的时候
我是女的。我觉得摸摸小男生头已经够了,自己确实挺喜爱人家
但是捏胳膊。摸肚子,这个楼主基本就是变态了。
【 在 zhujind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说不认识的小孩,就是认识的都不能随便触摸。
: 安抚情绪都靠摸吗?幼儿园老师还是小学老师这么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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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9.134.*
我同事家小孩子。或者我认识的小孩子
我给人家零食(酸奶,糖果,水果),都会告诉人家家长,避免出现过敏和其他情况
比如熟人的孩子,给了饼干,我会说饼干有花生成分,你家花生过敏吗
比如芒果
比如糖果
【 在 zhujind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说不认识的小孩,就是认识的都不能随便触摸。
: 安抚情绪都靠摸吗?幼儿园老师还是小学老师这么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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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9.134.*
上次被当做猎物捡到的那个人叫章莹莹是美国的,最后他被杀害了
遇见一个丢失的小朋友
跟捡到一个小朋友,
本身表现出来的含义是不一样的。第二个说法,有捡到猎物的高兴的心态,尤其是后面无数的描述更是证实了这一点
其实就是楼主(某恋童癖)趁一个小孩子(小男孩)他的父母不在的时候,趁机猥亵了对方
研究说一般有恋童癖的人都是因为小时候遭受过
【 在 vickych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认为“捡到一个小朋友”,摸到一个小朋友,是“最大的收获”,“值了”,不知道这些还能怎么解读?
: 最后不伦不类改成了“值了,能和小屁孩玩一会”,这是跟小屁孩玩呢,还是玩了小屁孩啊?人家可没觉得lz在跟他玩,一直在抗拒他的抚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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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ni FROM 101.29.134.*
FROM 101.29.134.*
所以你也承认这是有害接触
上次网上有个视频,一个男的义务拉玩爬山的小女孩上来
趁机咸牛手或者什么
后来被实锤就是个变t,并且被报警处理了
【 在 kingarthu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怪谁呢,自己把孩子弄丢了,还能遥控孩子不被他人无害接触吗。人家了抚摸也是为了安抚小孩。
: 所以家长老人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小孩,孩子走丢了被人摸被人抱,你还得谢谢人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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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9.134.*
别侮辱猥琐大叔啊,猥琐大叔只是对成年女性有一些yy心思
楼主这个是ltp
有本质的区别
对于里面关着的人,你看看ltp跟流氓他们的待遇是不一样
【 在 huja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以为lz是女的,最后发现居然是男的。
: 一个中年猥琐大叔的形象立马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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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9.134.*
楼主应该是在做测试性检验
已经给出那么多关键词了,可是好多父母还感受不到ltp的特点,这种父母以后可能孩子遭受到类似的侵害的时候,他们也会没有反应
楼主已经在许多特定词语中已经明确的说明了,但是这些父母还感觉不到
【 在 A1ex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道这200多字你觉得还不能体现作者的变态。不管什么上下文,作为一个陌生的大男人把手放到小孩衣服下面抚摸都是很变态的行为。特别是楼主还对这种行为表现出很愉悦的感觉。如果你这样还能共情楼主,请审视一下你自己是不是也是一个变态。
: 我不认为小孩走丢就是楼主的借口,反而对于变态,处于这种情况的小孩反而是更容易下手的目标。就像楼主原文用了“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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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9.134.*
楼主应该是在做测试性检验
已经给出那么多关键词了,可是好多父母还感受不到ltp的特点,这种父母以后可能孩子遭受到类似的侵害的时候,他们也会没有反应
楼主已经在许多特定词语中已经明确的说明了,但是这些父母还感觉不到
所以那些说没事儿不是的人,要么是同伙在为自己的未来辩解,要么就是他们确实感受不到吧
【 在 A1ex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道这200多字你觉得还不能体现作者的变态。不管什么上下文,作为一个陌生的大男人把手放到小孩衣服下面抚摸都是很变态的行为。特别是楼主还对这种行为表现出很愉悦的感觉。如果你这样还能共情楼主,请审视一下你自己是不是也是一个变态。
: 我不认为小孩走丢就是楼主的借口,反而对于变态,处于这种情况的小孩反而是更容易下手的目标。就像楼主原文用了“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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