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求助]一年级女孩在校与同学相撞,右脸会留疤,如何索赔
我家孩子之前是摔倒下巴磕了一条口子,当时去了离家近的医院,医生就说孩子面部怕留疤,要去口腔医院或者八大处,他们处理会留疤,最后我们去了八大处。不过八大处缝针确实贵。
【 在 eventvw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家长sb,没啥常识。
: 小孩外科只有儿童医院和八大处医院会接诊吧。去其它医院,医院根本不会接诊,会让你去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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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2.60.126.*
虽然但是,国家从来不支持美容类赔偿,意外保险大概率也只能赔偿缝针后续美容类赔偿也不会赔,虽然很可怜,但是大概率也就这样了。
【 在 foreverlix 的大作中提到: 】
: 谢谢各位。
: 我们一开始并没有索赔的意思,主要昨天出事后对方家长反对去八大处医院。我们去完回来,对方家长打电话时再次说不用去八大处医院,说话也不好听,这个态度让我们很生气。
: 有索赔的想法主要是出气,并不是要钱。因为我们自己买了意外伤害险,可以报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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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91.*
走法律程序吧,这样扯皮对你们也是时间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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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0.19.*
我们幼儿园时脑门磕到走廊凳子上,伤口和这个类似,没有增生,留了一道疤,后期也没有再做过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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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35.105.*
估计如果不缝合的话 后面还不会有疤 估计缝合了倒有疤
【 在 foreverlix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家孩子一年级,女孩,昨天在学校与同年级别的班男孩相撞,男孩门牙磕到女孩右脸,造成长约3厘米,深约3毫米的伤口,八大处整形医院医生说肯定会留疤,半年以后可以尝试修复。男孩嘴唇破了。
: 撞伤后想立刻去八大处医院缝合,两个班的班主任老师特别关心,一去陪同去八大处医院治疗。昨天八大处医院缝针的费用就7000多,咨询了后续修复费用,但医生说要根据伤口情况,应该是20000起步..........
: 当时男孩家长不愿意,说话很不好听,说为什么不去附近的医院,说责任说不清楚,不陪同去医院。当时满脑子都是想怎么去治,没想别的,就和两位班主任老师去医院了。晚上对方家长打电话,说话还是很不好听,只表示可以买点吃的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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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5.*
真是可怕。。。这种情况学校应该负主要责任,男孩不是故意为之,出个1000块医疗费差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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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27.88.*
可怜的娃,跟我一样的遭遇,我也是一年级被同学撞了脸,跟你闺女一样的位置,我那个同学门牙都松动的,现在我脸上有道明显的疤,当时就是普通缝合,老师带着去的。怎么说呢,因为学习好没怎么受过嘲笑,初中只有一个男同学用疤痕嘲嘲笑过我,但是我对自己也非常不自信,对孩子影响还是很大的,我妈没要任何赔偿,学校个人都没有给赔偿,当时同学他妈拿来两桶罐头,就算完事。现在技术发达了你们还是好好给孩子治好不要留明显的疤痕,这才是最重要的。
【 在 foreverlix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家孩子一年级,女孩,昨天在学校与同年级别的班男孩相撞,男孩门牙磕到女孩右脸,造成长约3厘米,深约3毫米的伤口,八大处整形医院医生说肯定会留疤,半年以后可以尝试修复。男孩嘴唇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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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伤后想立刻去八大处医院缝合,两个班的班主任老师特别关心,一去陪同去八大处医院治疗。昨天八大处医院缝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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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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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0.212
赞同
【 在 nancyzhou41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件事你自己也说了是双方的责任,那为什么就非要对方探望你们,对方赔偿你们呢
: 谁伤重谁有理了吗
: 对方的牙经过这么一磕碰,肯定也松动了,你们为什么不探望对方,赔偿对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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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2.106.126.*
哎,你态度挺好,我科普一下吧:
1.首先,这里确实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个法律术语,这里的过错不是一般老百姓理解的有错,证明也不难。这个案例只要证明小男孩撞了小女孩,就是适用过错原则,小男孩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是小男孩,所以实际责任是家长的;民法典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呢?这个案例是有小男孩撞到她,应该适用民法典1201条,简单的说,学校是过错责任中的补充责任,先找小男孩家长,再找学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你有些混淆了民法典1200条和1201条的规定,1200条说的是孩子在学校自己跑自己跳,摔了,没有人撞到她,适用1200条。这里学校其实还是过错责任,只是学校得证明自己尽到了责任,一般不容易。但是从法律规定来看,假如孩子自己在维护良好的操场跑步,摔毁容了,按法律和道理来说不应该找学校麻烦,当然实际中可能有很多不同的作法。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 在 sunwoo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这个事件中,法律上
: 碰人的小孩家长是过错责任;也就是你要证明碰人家长有过错,家长才赔偿;受伤小孩的家长和学校负责举证责任;
: 这很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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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46.78.*
要不先等等,保留图像,医疗费等证据,孩子真留疤了,走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吧。这种事毕竟不是故意的。说到底就是个钱的事情。
【 在 foreverlix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家孩子一年级,女孩,昨天在学校与同年级别的班男孩相撞,男孩门牙磕到女孩右脸,造成长约3厘米,深约3毫米的伤口,八大处整形医院医生说肯定会留疤,半年以后可以尝试修复。男孩嘴唇破了。
: 撞伤后想立刻去八大处医院缝合,两个班的班主任老师特别关心,一去陪同去八大处医院治疗。昨天八大处医院缝针的费用就7000多,咨询了后续修复费用,但医生说要根据伤口情况,应该是20000起步..........
: 当时男孩家长不愿意,说话很不好听,说为什么不去附近的医院,说责任说不清楚,不陪同去医院。当时满脑子都是想怎么去治,没想别的,就和两位班主任老师去医院了。晚上对方家长打电话,说话还是很不好听,只表示可以买点吃的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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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14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