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没看那个微信截图,我还以为就是个作文
我特别讨厌放im截图的人看到这类图片都无视自动跳过
【 在 maoy2008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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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孩子都这样了还要什么物证,呵呵
: 【 在 eamo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才二十二岁的时候就学会不要看个一面之词就下结论了,起因是我第二任前女友跑到贵站发了个帖子十大了好几天,虽然我承认我是个渣男,但那十大也太离谱了。我那会儿还不上贵站,是网易BBS的朋友叫我过来看的,那是我第一次注册贵站。
: : 后来再看了点儿法律职业剧比如the practice, boston legal了什么的,再看点各种杂七杂八的non fictional的文章书籍,基本上在不到三十岁的时候确定了这方面的基本套路了。我觉得普通人最应该掌握的是法学科普概念,如何采信证据这个技能应用实在太广泛了,从办公室到买东西到投资到什么养生保健BBS吵架等等一切方面都是必备的技能。重物证轻人证,证据链和smoking gun等这些特别特别基本的如牛顿三定律一样的重要思维套路离普通人的距离太远了,不是因为难懂,而是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能活到几十岁就天然具备了懂事的能力。
#发自zSMTH@YAL-A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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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