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你孩子说的有道理
第二个是错的,你的回答也没到点子上。
一个人做事情,要符合道德和法律,不是说对自己有利做的就是对的。
比如,一个小偷偷东西,对小偷自己有利,不劳而获得到很多财物,多爽。但是他得承受法律的制裁。
再说回吕布,他先投奔又杀丁原和董卓,对他自己有利,但是他的行为,为当时社会道德所不齿,别人骂他,他连还嘴都不能。
这些就叫:代价
付出的代价和自己获得收益相比去权衡,这就是人做选择的根本方法。
区别就是,有些人道德底线低些,有些人侥幸心理强些,仅此而已。
【 在 slayerafei (to be wha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家二年级娃经常以自我为中心,我一直劝她stand in other's shoes。
: 前一阵子,我批评她碰到一点小事就着急忙慌的,不够冷静。她反过来指责我,说我是《小马过河》里的大马,对我来说的小事,对她来说是大事,我没有stand in her shoes。这是其一。
: 她最近在听三国演义。有一次聊天说到吕布先后投奔丁原和董卓,然后又杀了他们,被张飞称作“三姓家奴”。她说:那要是从吕布的角度来说,他做的也是对他有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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