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你这种人情关系达成自我目标的事情似乎很合乎你的人情社会的理论,你又没有想过你的人情关系因子影响了正常社会契约的运作,影响了社会公共规则的公平性,你不觉得你才是触犯现代公民社会公德基本下限的人吗?
【 在 BTB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攻击,攻击什么,你这理解很成问题啊,也不是道德制高点,我也是从利己角度出发的,助人即助己,一个孩子如果在学校这样基本么朋友吧,没朋友,评选什么三好还有什么奖项基本没戏,毕业后没有同学圈,我想表达的是这并不冲突,你教给孩子以后学有专长很好,做律师可以按照小时收费,但你是律师不代表教给孩子马路上扶一下别人要收费才扶,实话讲很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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