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我小时候喜欢英语买个字帖各种字体都会写。但是自己会写跟能看懂美国学生写的玩意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我当助教改了一学期作业才把美国人的天书都认得差不多了。。
【 在 clynia 的大作中提到: 】
: 英语字体掌握三四种毫无难度啊朋友,不互斥的,一共26个字母,描红一个小时,强制练一周足够了。印刷体风格的适合考试,连笔的适合记笔记(但其实我觉得不好认,只是写的稍快),各种花体可以在某些装b场合使用
: 另外真没必要鄙视印刷体,留过学的可能有所了解,美国我不知道,至少英法两国很多上学的外国人都写印刷体风格,真的很实用,习惯了写起来也不慢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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