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教育孩子肯定是必须的,如果打人的孩子教育不当自是父母的责任。但是说是5岁孩子互相打闹了大人就去扇小孩耳光这就觉得不可以。我的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说,如果是这样推论的话,另外一个小孩先抢别人玩具是不是也有责任?所以责任全在监护人。二次伤害小孩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
【 在 z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严重不同意你的这个观点!典型的蹚浑水
: 如果是熊孩子惹事,从道理上讲这是事件最初导火索,不能以孩子小、不清楚事实来搪塞
: 很多家长就是这样蹚浑水,孩子小不懂事,最终培养出熊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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