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不作为,把部分本该他们行使的管理权限下放给未成年人以及家长。下放权力的同时,自然也推脱了很多责任。
问题是:
1、成年人行使这种监督权力的时候尚且容易走偏,交给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问题会更多;
2,这又把家长扯了进来。客观说,学生之间、家长之间是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的,拥有了这种非对称的监督权力的一方很容易把这种权力拿来打击“竞争对手”的积极性。人不可能不犯错,有些其实是可说可不说的,但我就可以抓你一招知错,大肆渲染,然后给你造成精神打击,还是“合理合法”的。
这种事情,还是应该把球踢回给老师,让他们自己来办这些事。即使用一些学生做监督,那也只能是传感器,而不能让他们做决策者。
【 在 cyxlrqcjl 的大作中提到: 】
: 见图。班干部和班干部家长有这个权利吗?
--
FROM 117.10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