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班委成员在收了班费后,下午说班费不见了。
我们几个班委就组织起来“破案”。刚好教师去市里开会了,下午自习。
我们几个确实能干,在没有监控的年代,很快就找了“小偷”。
三个女孩子。她们说以为没人会发现,就买了吃的。我们在她们书包里也找到了没花完的剩下现金,有同学缴费做的痕迹的钱币。
我们几个班委就让她们当着全班人的面,在讲台上做检查。并在第二天从家里拿了钱来退赔了。老师事后也不知道这事儿。因为当时我们觉得我们解决得很好。
事情过去太多年了,我还记得。因为总觉得我们当时的处理是不对的。她们在讲台上抽泣地念检查的样子,我总是觉得仿佛我们在霸凌她们。
但是以我们当时的年纪,应该怎么做,又没太想明白。
如果告诉老师,由老师解决,老师肯定也会联络家长。这个方案当时是她们三个不愿意的。所以我们“私了”了,仅在同学间处理。但是方法又近乎羞辱。
【 在 BUPTPPX 的大作中提到: 】
楼主说这是高年级的学生了,如果是小学我觉得您说的没问题
如果是初中,值得商榷
如果是高中,那是不是家长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缺失,而不应该去责怪老师的定性问题
当然你觉得高中生不经允许将别人喜欢的东西占为己有
还是孩子小过小非,我也尊重你的意见
【 在 cococi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有社会道德或规范中的私有与公有、诚实与欺瞒、是非或对错这些概念是慢慢理解习得的。
: 孩子小过小非,不应掩饰忽略,但也不用定性得这么严重。
: 这一点应该拿过教师资格证的人都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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