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综合的,题主小孩的认知在规范上是正确的,但绝大多数人禁烟不是因为吸烟有害,而是吸烟侵害了他人,进而借助规范来约束,其实不是从吸烟本身危害来共识的,已经转换为了利益侵害与维护的矛盾,特别是女人尤其厌恶吸烟,其实是对利益被侵犯表现更情绪化,情绪化就会引发矛盾扩展,我的意见是利益被侵犯时不要太激动,平和一些表示反对意见即可,本帖的小孩,在吸烟规范上他可以代表“文明”,但他比较激烈的方式却又和“文明”的其它蕴含不太贴合,我们社会的文明磨合出了一个中庸之道,其实是一种妥协的和谐。
至今还是适用的。
【 在 vir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说呢,我认可这位学者该观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讲的是“原罪”而不是“犯罪”
: 依据这个思路其实就等于找到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
: 就题主来说,答案就是他的小孩,某种程度上就是“文明的希望”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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