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十一里没有强奸啊
一直在跟你说的是,男女双方都十四岁以下,自由恋爱发生关系的,不算强奸
而不是你说的只要女方十四岁以下,就是强奸
【 在 xil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8项罪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应当负刑事责任。
: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发自「今日水木 on Nokia 8800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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