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14岁以下女生发生关系不管自愿非自愿都算强奸。虽然男孩子不满16岁按未成年人保护法不用担责,但监护人监护责任逃脱不掉,如女方家长追责。不是都自愿就无所顾忌了。
【 在 and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天津跳楼的披露
: 发生性关系,老师批评之后跳楼了,居然学校担责
: 这样下去,哪个老师还敢管学生,戴着耳机讲完该讲的,就赶紧离开教室,对学生不管不问,才最安全
: 为什么要逼的老师变成这样
: 也逼的学校课间永远不会让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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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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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PFG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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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