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知道被足球踢到然后把踢球孩子和学校都告了的事,最后都判赔钱
那是在学校运动场遛弯哦
所以我觉得可以怪法院
【 在 ouba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近日,湖南邵阳。67岁的呙某系某大学职工的家属,在该大学篮球场上跳广场舞时,被正在进行篮球训练的大学生施某不慎撞倒。经鉴定,呙某左侧股骨胫骨折,为九级伤残。呙某将施某和该大学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呙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有学生上篮球体育课时应主动避离,自身应承担60%责任;该大学放任老人在篮球场跳广场舞,应承担30%责任,赔偿6万余元;大学生施某承担10%责任,赔偿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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